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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要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要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你的財產將無所遁形!
你的財產將無所遁形:將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
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國發〔2016〕56號),提出了不少關于收入方面的改革意見,多數媒體和網友都關注了七類人群的收入要增加了,其實,在《意見》的六大支撐行動中,對于規范收入分配的相關措施也值得小伙伴們關注。比如,其中提到,要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還有就是要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在確保信息安全和規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財產等相關信息,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
《意見》提出了包括就業促進、職業技能提升、托底保障、財產性收入開源清障、收入分配秩序規范、收入監測能力提升在內的六大支撐行動,其中后兩項行動具體內容這樣表述:
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行動
規范現金管理。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
堵塞非正規收入渠道。繼續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稅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稅收政策。
收入監測能力提升行動
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在確保信息安全和規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財產等相關信息,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
完善收入分配統計與核算。完善居民收入分配相關統計指標,增加群體分類。加快建立電子化居民收入調查統計系統。加強中等收入者標準研究。加強國民總收入(GNI)核算和境外凈要素收入統計。
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評估體系。建立宏觀經濟、相關政策和微觀數據的綜合評估機制,對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借鑒國際經驗,引入收入分配微觀模擬模型。
一直以來個稅最大的問題不是起征點也不是稅率,而是稅務局無法監控現金流,無法監管個人資產,無法改變企業的現金使用制度,無法要求報銷交易必須通過金融機構以產生現金流,最終導致無法將絕大多數收入納入個稅的征管體系,絕大多數個稅是拿死工資的白領們交的,而靠資產收益的真有錢人卻游離在稅務征管體系之外。
而現在,顫抖吧!
網友哭了:大數據監控稅收,這是要趕盡殺絕??!
@馬靖昊說會計 表示:用現金很難監控,放心吧,一般企業會以避稅的方式入賬。全面推行銀行代發模式,主要是防止個稅跑冒滴漏。其實,要我說,辦法總比困難多,估計會有不少企業一部分由銀行代發、一部分以現金補充發放,這是避免不了的。
600萬以上銀行賬戶明年就查!中國將清查全部銀行賬戶
中國國稅局近日發布重大消息稱,從明年1月1日開始,中國境內金融機構將對在本機構開立的非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進行識別,收集并報送賬戶相關信息,由國家稅務總局定期與其他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相互交換信息。中國首次對外交換涉稅信息的時間確定為2018年9月。
與此同時,參與此次標準的104個國家和地區也會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中國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國家和地區開立的賬戶,也會收集這些人的賬戶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并與中方交換。
簡單點說吧,如果你是該在中國交稅的稅收居民,但你的收入儲存在海外賬戶里,以前中國稅務方面無法知悉,完成不了稅收程序。
可是現在,你能被海外那家銀行識別為中國的稅收居民了,它將會把你的信息轉交給了中國稅務方面,你就必須得按照中國方面的規定上交稅收了。
同樣的道理,如果是你是外籍華人、外國永久居留權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過一定時間的華僑,根據所在國(地區)法律已經構成當地稅收居民,你儲存在中國的收入也會被中國方面告知當地稅務機構。
連瑞士政府也公開聲明支持,一向以絕對保密為傳統的瑞士銀行,將在符合標準的情況下,提交國外客戶的賬戶信息。
這樣互通有無,偷稅漏稅、資本外流就不再可能了。
600萬以上賬戶明年先被查
而面對這樣一個浩大的工程,中國稅務方面也要一步一步來。
按照中國簽署此標準的時間表:
1---2017年1月1日
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開始按照標準履行盡職調查程序.
2---2017年12月31日前
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600萬元)的盡職調查.
3---2018年12月31日前
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4---2018年9月
中國進行首次對外交換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
到底怎么換?一張圖清晰告訴你.
?首先由一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
?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上述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
?再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
?最終實現各國(地區)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管。
具體過程如下圖所示:
和我有什么關聯呢?
這條規則不難懂,就是各國之間稅務信息互通有無嘛……
那具體到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又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呢?
首先,對于目標群體來說,如果您是外籍華人、外國永久居留權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過一定時間的華僑,如果根據所在國(地區)法律已經構成當地稅收居民,記得按時向當地交納稅款。
如果您仍是中國稅收居民,國家稅務總局將通過與所在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取得您的境外賬戶信息,記得回國交納那部分稅款。
其次,對于我們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來說,開設銀行賬號之前就先要辦理一份聲明了。
從明年1月1日起在金融機構開立新賬戶的個人和企業,在開戶時僅需額外填寫一份聲明文件,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對個人而言,需要聲明是否為中國稅收居民或者非居民。
這意味著中國稅收居民也應配合金融機構完成稅收居民身份確認,但僅需在聲明文件上勾選中國稅收居民即可。
不過放心的是,一旦確認為中國稅收居民的,中國金融機構是不會收集和報送其相關賬戶信息的,更不會將賬戶信息交換給其他國家(地區)。
整體上來說,開戶程序也變化不大,客戶體驗不會有較大變化。
總之,我們可以看出中國打擊偷稅漏稅、資本外流的決心。
這,意味著什么?
來幫大家梳理一下,這些信息到底意味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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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稅局兩大動作:
國稅總局準備在2017年內完成對非居民個人和企業金融賬戶加總凈值600萬人民幣以上的高凈值人群盡職調查。
今年國稅局大舉招人,占國考總人數65%。這應該是未來幾年開征各種財產稅的前兆,個人綜合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遺產稅、房地產稅都會接踵而至。
?財政部設個人所得稅處:
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財政部近日調整了部分處室機構設置,單獨設立個人所得稅處。這也被媒體和業內人士解讀為個稅改革加快推進的信號。
據悉,個人所得稅原由稅政司所得稅處負責管理,此次調整中,原所得稅處被拆分為企業所得稅處和個人所得稅處兩個處。目前,財政部官網尚未就上述機構設置調整進行變更。
中國的富裕人群,未來會像海外的富人一樣,更加需要各種稅收和理財的規劃。
綜合自中國稅務報(chinataxnews)摘編自國發〔2016〕56號文件、海外情報社 (ID:topnews-9)、上海證券報、搜狐財經、馬靖昊說會計、21世紀經濟報道、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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